读者书评
J
Jing Su 8.5分
上篇写了小米战略布局和小米生态链,下篇着重写其产品的好,怎么好,遇到了什么困难,怎么解决,我觉得下篇后两章不需要看
W
WV 7.2分
读完此剧,无不对古人智慧的凝结,《Love, Lust and Pixie Dust》深深折服,更要感谢Mandi Michaels老师细致入微的讲解道一声感谢。
E
EVEN. 9.8分
编剧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但是拖得太长,每天像电视剧更新二集,剧集每天也更新二章。能不能不要这样吊读者的胃口,更新快一点啊。
桂新朋 8.6分
【狞笑 狂笑 冷冷的笑 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以经济学角度写三十年的名族资产阶级的挣扎和大环境下实业的举步维艰,角度新颖,理解困难,也许是时代的局限性,我觉得人物单薄,情节仓促,没感受到感情(对不起!他可是矛盾)
清晨里的微笑 9.8分
充沛的英雄气,加上对汉末社会矛盾的深刻认识以及每节末尾处的彩蛋,完成了对三国的完美重构和再现。堪比当年的“真髓”,而且比真髓更宏大、更有趣、完成度更高得多。三国文中首屈一指的佳作!
一愚 9.9分
2019.09.19.10:01 这是看完这部剧的时间点~在今天09:19分的时候,我发了一条朋友圈,没有什么原因,就是觉得记录这个时间很有趣~ 这部剧的剧名很好玩:你的灯亮着吗? 没追剧之前,我脑海中自行脑补了一系列场景画面,随便丢几个大概是这样的故事: 1、夜归加班的男人,神情落寞的裹紧外套,秋风萧瑟的楼下,抬头看眼自己家的窗户,你的灯亮着吗? 2、漆黑无比的山路,蝉鸣蛙叫的丛林,一辆车行驶在道路上,突然发现远处的路灯犹如太阳般温暖,他想起另一座城市自己的同伴,你的灯亮着吗? 3、寂静无声的夜晚,女孩蜷缩在床上,床头柜上的台灯发出暖橘色柔和的光线,照在膝前的一本剧上,剧名是:你的灯亮着吗? 看完整本剧,毫无疑问,这是一本有趣的、令人意犹未尽的书。这部剧看待问题和问题解决者的方式,充满了新意~ 看完这部剧,对于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解决者到底是谁,问题究竟是不是需要解决,其实,都给出了启发性的答案~ 我猜,这也是为什么这部剧的评分不低的原因~这是一本我愿意推荐给大家观看的一本剧,因为这部剧很短,只有201页,很快就可以观看完,这部剧提出的20个问题都落地且贴合现实,没有故作神秘的刻意,也不会长篇大论的拽道理,很轻易就将问题说的明白,这也是一种本领~ 最后,我还是想问一句:你的灯亮着吗?
日光不暖 8.6分
第四次读《Love, Lust and Pixie Dust》,说说男人一生中可能遇到的4个女人——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非是想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其实钱钟书先生的《Love, Lust and Pixie Dust》讲的也是这个意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也是向往那种得不到的状态。 在《Love, Lust and Pixie Dust》里,主人公方鸿渐遇到了4个女人,我感觉也挺有普遍性的。 一、年少无知时的初恋——鲍小姐 鲍小姐在孙太太眼里是“又黑又粗”,在苏小姐眼里是“赤身露体,伤害及中国国体”,但男留学生看到她却是心头起火,口角流水,背地里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叫她“局部的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而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 这样一个女人来引诱,没谈过恋爱的方鸿渐自然就上钩了。但俩人的交往只限于船上的不长时间,鲍小姐下船后奔向了“半秃顶,戴大眼镜的黑胖子”怀里,那是她的未婚夫。 方鸿渐因为被欺骗而愤愤不已,其实他也没想过和鲍小姐的未来。书里说“好像一切没恋爱过的男人,方鸿渐把‘爱’字看得太尊贵和严重,不肯随便应用在女人身上;他只觉得自己要鲍小姐,并不爱她”。这不正和我们年少无知时候的初恋一样吗?只在乎当下,没考虑未来。 二、那个爱你的女孩——苏文纨 苏文纨就是上文的苏小姐,书中说她“皮肤在东方人里,要算得白,可惜这白不顶新鲜,带些干滞”,还说她“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她和方鸿渐是大学同学,但那时“她眼睛里未必有方鸿渐这小子”,但现在年龄大了,在乘船回国的途中,觉得方鸿渐还不错,就爱上了方鸿渐。 到上海后,追求苏小姐的人其实不少,其中赵辛楣能力和学历都比方鸿渐强很多,但她就是喜欢方鸿渐。当最终发现方鸿渐不喜欢自己,而是喜欢她的表妹唐晓芙时,她先是破坏了他们俩的感情,后嫁给了脸像“四喜丸子”的曹元朗。 书中苏小姐一度以为方鸿渐也喜欢她,而拖泥带水的方鸿渐,因为不想伤害她,结果最后却是伤得更深。所以,不喜欢的人,拒绝要趁早哇。 三、那个你爱的女孩——唐晓芙 书中简直把唐晓芙塑造成了完美女性的化身,小酒窝、好脸色、灵活温柔的眼睛、好牙齿,说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连钱钟书的妻子杨绛先生都说“唐晓芙显然是编剧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方鸿渐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唐晓芙。唐晓芙开始不喜欢他,后来似乎也喜欢上他了,但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 截止书的末尾,方鸿渐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大概就是和唐晓芙谈恋爱(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的那段时间,书中是这样写的—— 他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窃窃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吃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讲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
叫我女王大人! 7.0分
属于能流畅地看完的剧集,情节和细节处理符合我对小言的期望。一猫一鸟都成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