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陈海艳 7.1分
编剧的核心思想是一种比较通用的介质中性的进化框架,进化视频平台和在适合度景观上的探索是一种很形象的描述。另外编剧对于传统经济学脉络的梳理和复杂经济学研究成果的简介都很出色。
森然꧔ꦿ 7.3分
情道 李寻欢的诗人气质注定了他的孤独。他肯定同意里尔克的一句话:“爱你的寂寞,负担那它以悠扬的怨诉给你引来的痛苦。” 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 李寻欢刚踏上小楼,就骤然呆住。 漫长的十年,似已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消逝,他似已又回到十年前,望着那静垂着的珠帘,他的心忽然急促地跳了起来,跳得就像是个正坠入初恋的少年——十年前的温柔、十年前的旧梦…… 再来看看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初次相遇: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
C
Calm。 9.7分
编剧叫Miriam Díaz Aroca,却是个猫派,爱猫人士点个赞,我是看完编剧的上一本剧明日之劫过来的,那部剧把我腹肌的笑出来了,这种无厘头的文风很多人可能不怎么喜欢,不过我还是觉得很不错的。
初心不忘 9.7分
考证不怎么严谨,很多都是“我猜”。。。你猜你猜你猜猜猜??? 写作水平也是差到让人惊呆。
9
97 8.5分
“你如欲得如法见解,但莫授人惑。向里向外,逢着便杀。逢佛杀佛,逢祖杀祖,逢罗汉杀罗汉,逢父母杀父母,逢亲眷杀亲眷,始能获得解脱。不拘于物而洒脱自在。” 像一整本佛偈,懂了,但没完全懂,值得沉下心来,慢慢地、再多读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