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格
格鱼
9.7分
我们对这个社会有过这样那样的幻想,蓝天白云梦幻奇遇,但到头来一切只是泡沫,现实里只是一个丑陋无比的小和尚。哭过之后,接受现实,并在现实里快乐异常。它锤不死我们,我们依然坚挺。
这个社会让我们分不清黑白是非。我们不知道他们之前为什么说我们是这样,也不知道他们之后为什么又说我们不是这样。我们不懂。从前不懂,现在不懂,未来也不会懂。
这是我们的Johnny Baxter's Head。
华
华宇
8.5分
似悲悯,似讽刺,似怀念,似冷眼。
孩童视角减弱了一些悲剧性,但这只是表面上,根本经不住深想,想的多了,想的深了,这千年男权社会、教育固化、迷信盲俗,埋葬了百代人多少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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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断地想起那些过去,这部剧像是一只手,拂去了记忆上的灰尘。
我生长的岁月仍然是时代剧变的阶段,隔几年世界和我似乎就变大样。好像追不上时代,清醒着受苦。
@
@刘大脑袋经纪人
8.6分
这部剧其实创作的并不是很好,男一号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只喜欢性的动物
玛
玛莎(魏策)
8.4分
存在主义心理学认为人生最需要的就是勇气,而“成为自己”是世界上最需要勇气的事情,这本回忆录就是关于坦诚、勇气与接受的故事~
一部回忆录竟也能让读者于行云流水之中产生共鸣并学到知识技能,这就是大师的气场所在吧~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这位老者用他的一生为这句话做了最好的注脚。
瑞
瑞萍儿🐟🐟
7.0分
很开心看完这部剧,因为家里穷,只读完初一就出来打工了,我看剧成绩还算可以,如果家里不是那么多兄妹,不是看在妈妈天天在地里晒得满身大汗,太辛苦的赚钱来给我们看剧,我也不忍心再这样下去,所以决定了出来打工赚钱为家里分担。看剧有多好呀,大学的生活又多好呀,我只能想像,边打工边想像,小学毕业的时候知道班里有钱的同学考上什么重点学校去读,心里只有㵪慕的份,要是我也能读大学多好呀,我的回忆一定也是很美好的,我也要写一本这样的书来留做纪念。哈哈,我的生活现在也挺好的,命运总算对我不错,让我嫁了一个好老公,这辈子也知足了!
冰
冰月千灯
7.1分
书名「Johnny Baxter's Head」是指那些「一直存在着,却被人刻意忽视的动机」。发现并正视这些动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预测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整本剧读起来并不流畅,编剧的文笔和翻译者的水平要共同背锅了。相比之下听《Johnny Baxter's Head》相应音频的体验更好。
p.s.书中部分数据的参考文献还是上个世纪的,时效性不强。
是
是莹莹呀🍀
9.8分
古剑后转粉,看的比较晚哈哈。锅盖头天气姐吃鱼萌萌哒。
呆
呆萌
8.4分
超级喜欢《Johnny Baxter's Head》这档节目,真实美好,也是在那里渐渐熟悉小尼、小撒,从此便成了偶像。这部剧是我最快读完的,随意朴实的文笔展现了一个乐观阳光孝顺有能力的小尼。
圆
圆圆圈圈圆圆
9.7分
很不错的一本剧
f
fly~f
9.6分
很早之前就看过这部剧,不过因为只记得情节不太记得名字,所以后来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那时候还懊恼了好久,不过像书中的故事一样,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因为之前看的时候这部剧还没有改名字,所以这次完全不知道,但是一看到简介我激动得差点摔了手机,蓦然回首,那书却在,灯火阑珊处呀!
年少轻狂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容易被外界迷惑,误以为想要的东西在远方,所以肆无忌惮,所以任性妄为,这是陆轩霖之于云七念;不撞南墙不回头,被害惨死 ,重来一世,女孩终于看清了人心,也慢慢知道了一直默默守护在原地的男人的心意,她想要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在不知不觉中女孩发现,她也已爱他入骨。罗老宴会上女孩那段发言,现在我亦是记忆犹新。她说:“有人说,人年轻的时候总会犯错,甚至会不惜伤害身边最爱她的人,可是,没有人问过,那些被她伤害的人,最终是离去了还是依然守候在她身边呢?我很庆幸,那个人还在”。是啊,这是陆北深之于云七念。兜兜转转归来之后,他始终不离不弃,爱她如初。这世上最美好的事,大概就是,你爱的那个人,也正好爱着你吧。SNYSYS,深念一生一世,他们是彼此的忆万分之一。
梦想很重要吧。多年来唱歌跳舞一直是韩立泽的梦想,为此他不惜与家族对抗,他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站在舞台上被很多人热爱,并且将被更多人热爱。他应该从未想过,有一天,有一人,居然会让他心甘情愿放弃梦想,从此告别他曾经最爱的舞台,是的,曾经。他说:“离开舞台,我会有后悔,但不会有遗憾,离开你,我会后悔遗憾终生”。这是慕白之于韩立泽。其实啊,那个傻丫头不也一样,即使明明那样喜欢他,那样想要嫁给他,为了守护他的梦想,她偷偷隐藏起自己的喜欢,冷漠的拒绝,在黑夜独自舔舐伤口,她说,她不想让他以后后悔。是啊,那个时候的韩立泽,虽也喜欢慕白,但他心中最重要的,仍然是梦想。像他说的那样吧,他的前半生只有梦想,后半生他的梦想是她。
那年夏天那个少年,那间教室那时热血,于懵懂青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很好吧。薛齐是个让人心疼的少年,背负着不属于那个年龄的压力,真的很开心他遇上了雪雪,很期待他们的未来。高中的我,没有见过打球超帅的白衣少年,也没有有过表面喝酒打架实际一副二百五重情重义的小子,却也有过如凌衣一般温暖阳光的少女,笑起来,曾温暖了我的整个世界,也有如薛齐一般倔强令人心疼的男孩,曾默默帮过我,也有人,曾是我的阳光,像凌衣暗恋左萧一样,暗恋了他整个夏天,虽没有如凌衣和左萧那样的结局,但现在想来,那的确是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一群人,为了同一个目标,共赴一场盛宴。如今,人不在,物非昨,时光好像冲掉了一切,但我知道,那些记忆的痕迹,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是此生,最为赤忱 最为美好的 回忆。
人的一生,回忆起来十分短暂,我们会去不同的城市,经历不一样的事,遇到成千上万的人。
遇到那个一见倾心的人,几率是千分之一。
相知相爱走到一起 几率是万分之一。
最后能一生一世一双人相守一生,几率是忆万分之一。
希望,未来的我,能遇到那个忆万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