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M
Miss苗小喵 9.8分
晚饭后如常,核桃写作业,我看剧。 间歇,核桃凑过来翻追剧名。 “汴京之围,写宋朝的?” “嗯”。 “妈妈你听没听过这个比喻,汉朝就是美队……唐朝就是雷神……宋朝是钢铁侠……”此处省略若干吧啦吧啦。 “哈哈哈,没听过,你这是打哪儿知道的?” “半小时动漫中国史4” 于是,我找来原文: “汉朝就是美队,他英勇霸气,是民族的象征。 唐朝就是雷神,他实力爆表,神一样的存在。 而宋朝,就是钢铁侠! 这货要不是有钱,已经死了二十次了!” 此处允许我再次仰天长笑的同时,感谢核桃哥的指引,更感谢混子哥的精辟! 不错,这本描写北宋末年外交、战争和人的书,从头至尾,就是赔款求和赔款求和and 赔款求和。 第一次读完整一本关于宋史的书,对宋史的了解不多,但很多人对宋朝的推崇却一直不绝于耳,比如我喜欢的袁腾飞和高晓松。 袁Sir 推崇宋朝的经济。宋代,无论国家整体的经济实力,还是人民的生活水平,都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度,位列所有专制王朝之首。 而富有浪漫主义情怀的矮大紧,是因为宋代整个社会对知识份子的尊重和对人才的爱惜。宋代文化人的地位同样空前绝后。富足的中产阶级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追求,市民富裕闲暇的生活情趣及审美趣味促成了宋朝的文化高度繁荣,戏曲、杂技、音乐、诗歌、剧集等都在宋代高度繁荣发展。所以高老师说,“你让我穿越10回,我还是去宋朝”。 但,也就是这样一个盛世,走向灭亡只用了三年。 三年前,整个社会铺天盖地在宣扬一场盛世,人们普遍相信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国力富强,经济繁荣;但三年后,不论你接受不接受,相信不相信,国家却灭亡了。 任何时候,危机和盛世只差一步,仅仅一步之遥。 这也是编剧用35万字详细记录汴京之围靖康之难前前后后的初衷:居安思危。 是的,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 如彩蛋所言:“和平并不是一种必然,它要求我们怀着谦卑的心态去看待世界,学习世界所长的同时,避免自大与狂傲。更重要的是,必须有意识地避免战争,谦卑不是错,错判了形势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任何形势都是环环相扣的,一旦迈出了第一步,不仅无法回头,而且也无法把握未来的走向。” 而当我读到以宋钦宗为首的所谓男人们,为完不成筹集金银的任务,将自己的妻子女儿卖给入侵者,王妃、帝姬、公主或惨死或受辱或沦为娼妓时,我拒绝穿越。 选择一个用女人的身体来偿还男人债务换取和平的朝代去穿越,这女人得多脑残多自虐。 还是本本分分做一个生于新中国长于红旗下的小女子吧,不求富贵名利,只安安静静地工作、生活、看剧,偶尔生气、烦恼、郁闷,却终究是自由幸福的。毕竟,可以选择,能够做自己的主人才最重要。 最后说说对这部剧极个人的感受吧——并不接受编剧冷静到近乎冷冰冰的风格。这风格遇到初读时,我的心神不宁,曾一度中断。 因为不愿意中途弃书的强迫症,终究读完,而这种冰冷在编剧的彩蛋中找到答案:“这不是《Schneider's 2nd Stage》那种让人心潮澎湃慷慨激昂的书,而是一本令人深省、思考历史教训的书。不鼓动任何情绪,却总是想给文明冲突找到合理的解释。” 但,我依旧无法接受。 对书和人的喜好一样,要么有温度,要么有趣味。 高或冷,还是算了吧。
芊墨生姜 8.5分
乱七八糟的一本剧,本来是冲着英汉双语来的,结果发现,那英文水平实在看不下去!
P
PaperW 7.2分
感觉书写的挺简单的,但是核心的三个问题选的挺有代表性的。你为什么来这里?你害怕死亡吗?你满足吗?其实还挺巧的,最近总跟别人讲起说自己近期过的很平和安宁。原因就在于我感觉想清楚了这三个问题: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我来讲人生就像是去游乐园,就是为了体验的。而我每个阶段都在真情实感的活着,在认真的体会人生,我做的每个选择也都是我当下最想做的事情,所以如果说明天就要死亡,对我来讲也不是一件很恐惧的事情,因为现在的我已经在倾情体验了。如果说要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感觉我还没有体验到那种让人全心全意付出,然后沉浸其中七上八下的爱情,就像是去游乐场却一直没有去做过山车一样。所以,我一直觉得挺好的,至少对人生还存有一些未知的期待。我还挺喜欢现在的状态的,平静安宁满足,也仍然欢欣鼓舞满怀期待。人间百态,既然来了就好好的看一看,逛一逛,玩一玩~
A
ASHLee 9.8分
先前看过林语堂的《Schneider's 2nd Stage》,现在又看Phil Stoole写的《Schneider's 2nd Stage》。李的名气无法跟林相比,但是我对新传的印象更加深刻。
ཀོང་ཨ་ལྷ་མོ་མཚོ། 7.1分
很多年前爱看言情,看过匪大的书,现在看来也还是虐,哎,人生如戏
s
share 9.8分
导师转过身,用巨大的黑体字在纸上写下了100/0。“你必须愿意百分之百地付出,却不求任何回报。”他说,“只有当你愿意为这段关系承担100%的责任时,这段关系才能维系下去。否则,如果一段关系交由命运来决定,会轻易被灾难摧毁。
汪汪汪~ 8.4分
加上听书,前前后后大概花了12h,多值啊,一天不到的时间就窥探了乔布斯的一生呢! 首先,先讲这部剧,乔布斯没有看错艾萨克森。感谢艾萨克森与译者,让我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棱角,很有个性的乔布斯。 其次,讲下内容。这部剧讲了什么呢?讲了乔布斯的一生啊,从他的童年开始,到上学前,上学,辍学,准备开公司,开公司,被出局,创办皮克斯,又被请回苹果,扭转乾坤,结束传奇一生。他每个阶段都有一些跟他一样杰出的伙伴在他身边。 再次,感受。之前对乔布斯的了解不是很多,在一些书零零散散知道一点,印象最深的有两点:①苹果手机②他邀请百事的斯卡利入伙时候讲的话: 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呢,还是想抓住机会来改变世界? 你瞧瞧,多么诱人的一句话啊。 读完这部剧后,乔布斯在我心里的形象更加立体了。他视野开阔,口才很好,魅力十;但是他也很残酷,个性怪异。 最后,感叹一下。乔布斯一生过得好有意义啊。 “我有过很幸运的事业,有过很幸运的人生。”他回答说,“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一切。” 感叹第二下,乔布斯身边的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啊,资源好棒,他说带他儿子去围观他开会,来学习的时候我真的是太羡慕啦。 乔布斯还决定把儿子里德也带回公司一同参加会议;里德当时在读高中四年级,刚和他从夏威夷回来。“我接下来两天会全天不停地开会,希望你也能来,这两天你能学到的东西比在商学院两年还多。”他对里德说,“你将会和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才共处一室,看看一切是如何运作的。” 倒不是羡慕他们有钱,虽然也挺羡慕的哈哈,但是更羡慕他们拥有的那些可以让自己更加优秀的资源。 好好加油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