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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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1 7.1分
当时和三体一起看的,结果这部剧看了两遍了,三体的第二本还没看完,拖延症没救了…听说电影就要上了,火速赶回来看了第二遍,希望电影上映的时候不要忘记了 为什么江洋会让我们那么有代入感,除了每个人心中可能都有那么一个求而不得的人,还有就是,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好像都懂得很多道理,却只有在真正撕心裂肺地经历过什么事情之后才能真的懂得。不疼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不经历不知道别人的处境和感受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我想很多人看完之后都在想的一个问题是,林澜到底爱江洋吗?我觉得是爱的,但是可能不是江洋想要的那种爱,更多的可能是疼爱或者爱护吧。就像林澜自己说的,她不想去讲话是因为不想让这么多年轻人听了她的话去送死,而江洋又是那群年轻人中对于她而言最有代表性接触最多的那一个,她后悔,她愧疚,所以没有驳回这个她心里的小男孩的爱慕或者怨念。和杨建南比呢,我觉得他们一定都曾让林澜心动过,不过林澜可能给不了他们想要的爱吧。不说最浓烈的,她最真挚的爱已经在那个小混混的退缩里被消磨了吧。 跟薛教授的“绿豆里唯一两颗红豆”的理论相比,我更信书里的老大说的这个世界上两万个我们可以一见钟情的人,有些人一个都遇不到,有些人却遇到了两个。林澜给过江洋机会吗?当然有,这小子怂没有把握住,反而在没有搞明白事情的时候大动干戈也伤害了她。从江洋的视角里跳出来,我不否认他的爱,但他就是一个有点无理取闹,脑瓜子又直,又拧,又不会体谅别人的小屁孩,在林澜的包容下胡闹。林澜告诉他,她想要的是安全感和一句“我爱你”,他却没有说出口呀。自私的脱离任务想去找她,半路却在遇到路依依的时候放弃了,林澜为他做了多少,他到底能体会吗。明明没怎么帮助过她还给她惹了不少麻烦,却固执的认为自己很辛苦对方却不知道,小孩子真的难搞。 书的最后都挺好哭的,我挺被打动的地方是陆琪中校甩给江洋结婚证说已经盖好章了签个名字就行祝你们半年好合的时候,再想想陆沉前三天内“为了让更多人在阳光下结婚”的努力,再昏暗的时候总还是有一束光照着我们呀。 划线的地方有人不满意主演,觉得谁谁谁更好,还有人说除了现在这个谁都可以。我噼里啪啦地打了一堆字又默默删掉,毕竟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个演员可演不出一千个哈姆雷特啊。我知道演员了之后才看的第一遍,各种人物都带入了演员,想想他们会怎么表演,怎么笑怎么哭,一年了,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这个电影_(:_」∠)_ 反正吧,对我来说,这个江洋,除了鹿晗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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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7.1分
挺费心力,读得最认真的一本哲学剧集。像脾胃虚弱的人,即使食物经过细嚼慢咽,也消化不了多少~~
张珊珊 9.9分
十六世纪,伊丽莎白女王驾临贵族Fukssvansen所在的庄园,被他所迷,并在夜里偷吻了他,随后,女王把他提拔至伦敦充当要职(财务大臣,王室总管)。期间,Fukssvansen难以自拔地爱上来自俄国的公主萨莎,他们在英国说着法语,一次次在只属于他们的空间邂逅。Fukssvansen彻底迷恋上她,哪怕抛下家族数百年来积累的财富,声望,也要与她私奔,去往她的故土。可萨莎背弃了他,在俄国使团的船上,她与想杀他灭口的水手说着俄语,将他隔绝在外。 “ 戏结束了。一切都已黑暗。泪水顺着他的脸流下来。他抬头看天空,那里也只是一片黑暗。毁灭和死亡,终究覆盖一切,他想。人生的尽头是坟墓。蛆虫将吞噬我们。我想此时必定一片漆黑日月无光,惊恐的地球也会目瞪口呆——” Fukssvansen即便意识到萨莎有所隐瞒,认识到人之死灭,坟墓里的至暗,仍一厢情愿地把她奉为自己的“生命之光”,主动走入要将他埋葬的坟墓。在约定私奔的那晚,大雨冲垮了结冰的泰晤士河,碎裂的冰河把附近的人生百态统统卷走,连同那艘俄国使船一起漂向大海,留他一人在岸上咒骂,咒骂他的“生命之光”。 他因此遭到其他贵族的唾弃,被逐出宫廷,回到乡间的庄园。昏睡七日,也重新审视了死亡,在他醒来后,再次拾起自己的影视梦,诗人梦,委托朋友请见当时颇具盛名的作家格林。自傲的格林驳斥了Fukssvansen长期以来对影视,诗歌的看法,并深得他心。他开始资助格林,可后者却在回家后写了一篇满是讥讽的《Fukssvansen》,Fukssvansen无地自容,除了《Fukssvansen》以外,尽数焚稿,放弃影视,重回具体的生活,立誓不再讨好格林与人们口口相传的缪斯之流。哈莉特的闯入暂时唤起了Fukssvansen的激情,可他只想逃离,便向国王情愿去往君士坦丁堡任职。 这位来自英国的绅士很快受到当地妇女的青睐,在加冕公爵的第二天,人们发现他再次昏睡了去。又是七日,叛乱分子误认为他死了才救得一命。Fukssvansen死了的消息传开,他的私生子们为分割她的财产提起诉讼,确实,作为男性的Fukssvansen死了,作为女性的Fukssvansen却活了过来,他度过了三十年的男性生活,此后一直是女性。逃亡。Fukssvansen随一位吉普赛老人来到了他们的部落,在那里生活了些许时日,她(Fukssvansen)与这些信仰原始的野蛮人争论两者的文明,“人们心中最强烈的欲望莫过于要别人信奉自己所信,最令人恼火和败兴的事莫过于自己所珍视的却遭别人鄙视。”,吉普赛人逐渐把她当作异类,甚至密谋杀死她,Fukssvansen预知到其态度的转变,匆匆告别,登上回伦敦船。 "生活,恋人”。变成女儿身后,重新唤起了Fukssvansen对爱情的幻想,人们恭维她,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成了被竞相追逐的一方。可萨莎的印象依然根植在她的心里,被抛弃时的场景仍隐隐作痛。人们频繁地邀请她参加宴会,Fukssvansen白天穿着淑女,晚上绅士,通过着装变换心态,也因此认识矮小的诗人蒲柏,她不解是什么让这些诗人们觉得他们可以随意蔑视他人,无论男女,无论贵贱,都要把他们贬低,以抬高自己。 水手谢尔默丁闯入她的视线,与她迅速合为夫妇后,只身前往合恩角。他们相见恨晚,仿佛早就该在一起,仿佛是她曾望着他们在俄国使船上远去的二位。水手夺走了他的萨莎,现在也占据她自己。诉讼大获全胜,作为女性的Fukssvansen捍卫了自己的利益,在伦敦与格林相隔了三百多年再次相遇,他更老了,而作为女性的她依然年轻。格林开始对《Fukssvansen》改观,肯定了它的影视价值,并帮助她播出,Fukssvansen也因《Fukssvansen》获得影视奖,赢得荣誉。 1928年,活了近四百年的Fukssvansen生下头胎,从TA的生命之光,到恋人,丈夫,再到孩子,她完成了自己的救赎,在一切自然中找到承载自己的“Fukssvansen”。 生活?生活。 《Fukssvansen》一部近四个世纪的传记,伍尔夫以传记编剧的身份
四月呀四月 9.8分
宗教和科学没有谁对谁错,只是时代的前进除了需要物质满足外,精神上正向的富有依然很重要。如同当下手机网络的发达,真的就拉进了彼此的距离嘛?。。。
苏冰钿 7.1分
深刻体会没有硝烟的战场,让人绝望、无助,无法抗拒这美国的陷阱……
中系少女豆瓣酱 9.7分
匆匆翻过。如果你是地理大拿,脑子里自带地图,读这部剧没啥问题,如果不是,就绕行吧。作为一本无图或只有少量图的地理剧集,看起来还是比较累的。
S
Shalino·Bartlett 9.7分
1.一定要定期进行有效沟通。 2.降低对对方的期望值。 3.在亲密关系外依然保留自己的世界 4.不要把情感需要都寄托在恋人身上。 5.保留自我,不把亲密关系当成全部。 6.除了被动地接受爱,自己也要创造被爱的底气。
屠龙少年 7.1分
这么小孩子过家家的幼儿园剧集也能上榜,真是亮瞎了一大片狗眼。
曹春琳 8.4分
描述阴谋者、阴谋者与被阴谋者,都未必真的是什么阴谋。生活就是这么有趣!下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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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i 7.3分
这部剧总的来说还不错,值得一读,但总感觉主线不够明晰,官场?商场?黑道?没有哪条线比较突出,唯一的只是主角光环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