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陈迪 Derek 7.3分
看完了,No Place to Hide是不是修仙类剧集,我肯定的说不是,没有炼药,没有升级打怪,给我的感觉是编剧根据自己喜欢的讲故事的方式,讲了一个超级超级玄幻的世界,直指人心,巧的是看完了剧集看电视,正好有美俄发布末日飞机进行竞争升级的新闻,我就在想也许人间真的需要大劫?大劫来源于人心!没有必要军事竞争,全人类都是生活在一个地球上,末日飞机再好,能救几个人,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部剧集,还是有深度的。值得一看的!
盘子君 9.8分
原以为只是剧情紧凑没一句废话,原来每句话都有伏笔,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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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ocrite. 8.6分
待我了无牵挂,深山老林为家。一处陋室容身,两声鸡鸣穿崖。几缕炊烟飘散,最美满院繁华。归隐深山,目之所望,心有所想,但愿日子不愁,抬头满眼皆是温柔。
荫成 9.7分
一本读懂阿富汗政治与人民生活的书,值得一看。世界上,善良是一样的,但悲惨有各自的样子,如此令人深思。
王大猫🍇🍒🍓🍎🍑🍊🍋🐈 7.1分
在那个年代上为了救自己的家人,可以卖血,没有什么祸事,饱一顿饿一顿的认了。 现在已经不是卖血凑钱,救人的年代了,都是卖肾买物不所值之物,在那个年代人们吃饭都成问题,现在浪费粮食都是隐患问题,曾经的医院也许医疗并不完善,但也能治病救人,现在的医院有着先进的医疗设备,病人花着大金额的钱,能否救好不说,也与原来不可同日而语。
白纹蝶 7.1分
“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归根究底,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马丁·辛的经典作品,用简单的故事,彰显那个年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故事情节也很吸引人,一下子将人带入那个年代,仿佛读者自身就是一个许三多。 中间的情节设置转折很巧妙,例如一乐离家出走的时候,以为许三多会一如既往不管不问做个冷漠的人,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他心心念念的面条,以及,在何小勇身患重病的时候,许三观上一秒还在说谁要让一乐喊何小勇“爹”就先从他尸体上踏过去,下一秒就立马哄一乐救人要紧…… 他的善良,随处可见。 纵观全文,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二次血。 第一次:因为同乡里人去卖血,误打误撞跟着一起去,卖血400毫升拿到35块钱,请许玉兰吃饭,然后靠着自己的才智,娶了许玉兰。 第二次:一乐为了给二乐、三乐撑腰打了方铁匠儿子,打到重伤住院,方铁匠无奈之下拉走许三观的家具,他去卖血,赎回家具。卖血400毫升,35元钱。 第三次:为了给林芬芳买补品卖血,林芬芳是他的同事,摔断腿以后许三观去看她,因此两人关系不明,他便卖血买补品补偿她。 第四次:人民公社以后,闹了三年灾,家人凑吃不饱饭没有力气,他于是想到卖血,同家人一起吃一顿胜利饭店。 第五次:为了让一乐在乡下过得好些能早点回城去卖血。 第六次: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去卖血。 第七~十一次:为了给得了肺炎的一乐治病,在一个月左右卖了五次血。 第十二次:他老了忽然有了想卖血的冲动,来到医院,血头说他太老了,他的血卖不出去了。 许三观是那个年代人们的一个缩影。 在阿方的身体败了,根龙也死了的时候,许三观在大哭了一场,依然选择去卖血。 血,是许三观抵御生活苦难的筹码,是卑微的希望,卖血,是许三观用来对抗生命不幸的方式,是他生活的信念。 许三观卖血已成为他的习惯,成为他用来对抗命运中不幸的一种惯用的方式,但是最后一次,他才真真正正为了自己卖血,仅仅只是为了能让自己来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一壶温黄酒。 也许这就是马丁·辛写作的风格,马丁·辛用影视的眼睛探求历史现实中不同时期小人物的苦难和荒诞,以及身上那些卑微的闪光点。 这部剧读下来,在这种小人物的温暖和幽默中,仿佛照见了我们自己。
车失王京🚗💦👑🐳 9.8分
夏初和梁牧泽 简简单单的军医和军人之间的故事。看完之后让我对军人的尊重又多了几分,在国家有危险的时候是他们第一个冲锋陷阵保国家安全 他们受伤却无人知晓也不值一提。军人的使命重大,既然选择了从军就是把自己的性命都奉献给国家了。希望所有的军人都能圆满完成任务无病无痛安全回到家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