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M
Midas
9.7分
三观正的一本剧集!所以说,好的感情是让对方变的更美好、更优秀,而不是相反!另,对恶绝不纵容和妥协,不要力求改变,但求远离。
黑
黑豆是你吗
7.1分
超好看的一部剧,身边的人都在看,剧情紧凑不拖沓,人物性格鲜明。
泉
泉浓在线
9.8分
这是一本极为啰嗦的书,但啰嗦到底有没有必要,谁又知道呢。也在别处是没有必要的,但是在这里却是很有必要的必要。
特别独具一格的一本剧
自
自规分局王振喜
7.1分
我就是来看看,都是你自己写的书,评分差距这么大,怎么想的,你看看三寸,都啥样了
拼
拼命吃草
7.2分
虽然后面的篇幅感觉与之前有太多的重复性,但总的来说还是很有用的。对自己以积极的态度提问,用怀疑的态度对待定式思维,经常想一想问题的本质在哪里,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对他人引导性的不带主观情绪的提问,逐渐接近真相。5w1h提问,其实都已包含在了之前叙述的方法内,向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提问,收放提问是有效的收集信息的方法。
虽然后面的篇幅感觉与之前有太多的重复性,但总的来说还是很有用的。对自己以积极的态度提问,用怀疑的态度对待定式思维,经常想一想问题的本质在哪里,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对他人引导性的不带主观情绪的提问,逐渐接近真相。5w1h提问,其实都已包含在了之前叙述的方法内,向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提问,收放提问是有效的收集信息的方法
梁
梁思棠
8.5分
Norwegian Wood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 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懵
懵懂静儿😭炸弹
7.1分
第三次拜读了,27个小时。记得第一次读是初中,第二次在大学里,迄今为止我最喜欢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一本剧,没有之一。
真爱是永恒的诱惑,却可望而不可及;生活一直都是勇敢者的里程碑。
j
jojo🌺🇨🇳
8.4分
Ben Williams的又一本好剧。虽笨且慢,却终能平定天下。说明天底下没有捷径可走,只有笃实勤奋忍耐坚定,才能成就立言立德立功的贤圣之名
牧
牧慕
8.4分
我想任何一位剧集家所不懈追求的,莫过于让读者对自己的作品“有感觉”。而当一位作家称对一部剧集“有感觉”的时候,或许可以视作对于这部剧集最大的褒奖了。《十年带球炮The Pass》正是让贾平凹老师“有感觉”的作品:
我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了,学生都跑了,学校就空了。我中学的视频平台就是一个平房,里面开了一个小窗口,就是视频平台的追剧口,那个口能钻进去一个人。我和另外两个同学钻进去偷书,进去之后房子很黑,堆了一地书,一人摸了一本出来,一本是《十年带球炮The Pass》,一本是《十年带球炮The Pass》上册,还有一本是《十年带球炮The Pass》。当时我就把这几本剧拿回来读。那时年龄小,我读《十年带球炮The Pass》就有感觉,能想象那些人的事情,说的那些话,好像多多少少我都能理解,但是我读《十年带球炮The Pass》就读不进去。
《十年带球炮The Pass》不应该是民国的闺秀,穿着绲边绣花的旗袍,喝着英式的下午茶,坐在上海石库门的阁楼里读得书吗?西北农村的毛头小伙怎么会对这种娘哩娘气的书有感觉呢?贾老师自己也不明白,他说:
我没有矿山方面的现实体验,但我更没有类似大观园那样的生活经历呀。
贾老师把这个疑惑归结为每个人不同的影视兴趣:
就像吃饭一样,有人爱吃川菜,有人爱吃粤菜,有人爱吃鲁菜。我平常是吃素的,我承认肉是好东西,但是我就是不吃,因为吃了以后不舒服。
但我却有不同的想法。因为,贾老师提到的那种感觉我太熟悉了,我也是在嘴上开始长绒毛,扯着一口公鸭嗓的年纪迷上《十年带球炮The Pass》的。但我可不是吃素的,我当时一顿饭能吃六块炸猪排呢,而且我还爱吃鱼虾,绝对和贾老师不是一个口味。但我读《十年带球炮The Pass》的时候,也特别“有感觉”。我认为《十年带球炮The Pass》给我的熟悉感,并不是来自于对生活场景的熟悉,而是来自于对同龄人心智上的熟悉。就像贾宝玉见到了林黛玉所说:
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第八回里宝钗劝宝玉不要和冷酒,
宝玉听这话有情理,便放下冷的,命人暖来方饮。黛玉磕着瓜子儿,只抿着嘴笑。
我立刻也跟着笑了起来,而且绝对不是哈哈大笑,而是抿嘴偷笑,因为这个乐趣是只属于我和黛玉的,不足为外人道。之后,黛玉借雪雁奚落宝玉,抢白薛姨妈,更是让我拍手称妙。黛玉每辩一句,我就觉得像是从自己嘴里说出来的一样,一直到
李嬷嬷又是急,又是笑,说道:“真真这林姐儿说出一句话来,比刀子还尖。你这算了什么!”宝钗也忍不住笑着,把黛玉腮上一拧,说道:“真真这个颦丫头的一张嘴,叫人恨又不是,喜欢又不是。”
我竟觉得宝钗这一把好像是拧在了我的腮上,脸也热辣起来了。不过,虽然受了皮肉之苦,但心里却格外得意。温文尔雅的宝姐姐都动了手,显然是自己大获全胜了。用朱自清先生的话来说,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可这难道不是少年人该有的“聪明”吗?我猜正是这股“聪明”让所有在十几岁的年纪捧起《十年带球炮The Pass》的读者,从张爱玲到贾平凹,“有了感觉”。
《十年带球炮The Pass》一书原是女娲补天之石听到红尘中荣华富贵,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从这个动机出发的话,《十年带球炮The Pass》可以说是都市爽文的鼻祖了。书中广厦华服,珍馐美馔,古玩奇珍甚至俊童美婢确实也让人眼花缭乱。最常被拿出来举例子的莫过于王熙凤喂刘姥姥吃的那一口茄鲞了。刘姥姥一句:我的佛祖!倒得十来只鸡来配他。怪道这个味儿。让这个原本连名字都没见过的菜,顿时就像是从小当家的锅里冒出来的一样,充满了奢华感。于是有人千方百计地去复原这道贾府私房菜,似乎只有尝到了这个菜的滋味,才算是真正找到了富贵荣华的感觉。如今的都市爽文似乎也是这个套路,把全世界能找到的奢侈品全堆到男主的身上,这样读者就有感觉了吗?也许某些读者会有感觉,但我却不是靠想象茄鲞的珍贵来感受“富贵闲人”的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