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L
L[爱心] L
8.5分
起初我是读不下去的,看完以后却感到豁然开朗,史蒂文斯本人的一生或许看来是悲剧的一生,但我们大部分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东
东南
7.2分
豆瓣上的评分实在是过誉了一水的五星。作为个人传记来说,真的太无聊太八卦了。书名应该叫《我们拥有夜晚We Own the Night》而不是《我们拥有夜晚We Own the Night》。读完前面两章就可以放下了。多人恋爱关系部分的篇幅太多且无聊,我想了解她但我并不想马不停蹄的记住一个又一个毫无意义的情人的名字。读者又不是变态跟踪狂,窥私欲没那么强,波伏瓦有没有和情人发生关系我真的不关心无需用信件和自传来证明好吗?不加选择对各种过分具体且不重要的细节全部写出来让人没有耐心,不知道编剧想表达什么整个太混乱了,看完让我对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没有好感了。
刘
刘延飞🌾
7.2分
纵观李斯的一生,他从一介布衣通过种种曲折和坎坷,在勾心斗角和危机四伏的仕途中,通过自己智慧和才干的精心经营,最终达到了个人仕途上的顶峰。他用毕生的心血辅佐秦王嬴政建立和巩固了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成就了前无古人,后亦恐少有来者的丰功伟绩。按理说他的功名必然会永垂青史,然而,嬴政三十七年,秦始皇于巡游的途中在沙丘驾崩,传位于公子扶苏,也就是未来的二世皇帝。赵高与李斯密谋,却传位于胡亥。据史记记载,李斯拥立胡亥继位主要是担心蒙恬抢了自己的宰相之位,李斯的一念之间,让秦国的走向完全脱轨,最终也断送了自己和族人的性命。由于他错误的决断,使得他付出了身败名裂,不得善终的下场,并且也极早的断送了这个也许会更加辉煌灿烂的帝国的命运。
纵览李斯的一生,因不甘于作为一个楚国上蔡的看守粮仓的小吏,远赴秦国,最终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国丞相,但临死前却发出“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的感叹,不知时光倒流,李斯是否会后悔当初的抉择!光荣与耻辱都不曾逃开天下人的眼睛,都将一并记入史册。
以史为鉴,以斯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