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爱
爱晗
7.1分
整体不错,关键对话的精髓在于敢于开始这样的对话。技巧都是之后的事情了
吱
吱。
8.5分
读完此剧最大的感受就是编剧真的很孤独,可能也正是因为长期的孤独,才会创造出有价值的思想吧。目前我的境界还没有达到享受孤独,宁愿孤独这一层,也一样日后的日子里少一些孤独,多多珍惜我的朋友们💕
梦
梦夕笔落
9.8分
对我而言,这整本剧说了很多,但好像只说了一件事情。是空亦非空,是法亦非法,有相亦无相,无我方见我,如来亦如去。
我并非一个学佛的人,因为学佛首先要信。信有因缘际会,信有累世之说,信有福报业力。
我只有此时此身,有一些困惑,也似乎发现了我有条路要走,有个人要去见。我将所有的剧集、道理、智慧,都当成是我要通达于此的工具。我看许许多多,唯愿能解我一些困惑。
慢慢就发现,哲学也好、佛学也罢,大智慧总是相通的。随遇而安,是讲此心应无所住,也是讲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方可得,亦无得。
所有道理、知识,假如不能应用,也都只是道理而已,与你我并无关联。
我看到中间的时候就是在想,假如我就此抛下此剧,停在这里不看了,也是一种悟道。
毕竟修行或者说修智慧,并不一定要靠追剧、要靠游历,在吃饭、扫地、行走的时候,只要用心也会有所悟。
可我还是选择看下去了。那也是一种悟道。
还有一些追剧过程中的碎碎念:
人死之后,从哪里相见?人睡着之后,又从哪里相见?
可是人若不死、不睡,又见在何处?你见的此身,即是此身,又非此身。
念头来来去去,烦恼此消彼长,困惑如梗在喉,你要与它们对抗以获得清净心吗?那只是缘木求鱼。不要堵,不必试图去战胜,你想要过去,只能让它过来。
很多人为什么学佛?是当你得了一点清净,方知清净之妙。而陷在凡尘里的众生会烦躁、会忧虑、会不安、会紧张、会害怕、会求而不得……众生实苦,若有轮回,轮回亦苦。
可是清净是目的吗?平常才是啊。
清净能脱离苦海吗?不能,是要忘掉苦海、忘掉清净的概念方行的。
物来则应,过去不留。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这两行话,已经解决了我要不要执着于放下这个问题了,连放下也要放下。
物来,则提起;物去,则不留。
此心无所住,此心应常常无所住,慢慢修行和训练吧。
还有什么想说的呢,都在这里了,都在日常了,都在所行了。
还有什么所惑的呢?哦,是无我之后的我,那是什么?可能是因为无我我都做不到,所以更没有办法理解“真我”了。
总之,修行这件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语言总是无法准确抵达,只能当你真的到了那个地方,你才能明白。
C
Crystal Ding
7.3分
是很适合拍成晃荡电影的剧集呢。
世之介好可爱。大一一年,世之介朋友们后来的人生。有点春宵苦短的意思,可能也像晃悠的我自己。
向
向小园
9.7分
天外飞仙式加角色的套路,看不下去了…yy文体偏偏又是第一人称,跳戏严重
W
Winter³
7.0分
说起朝圣,会想起六月份看的电影《科特·柯本:关于一个孩子Kurt Cobain About a Son》,那是我第一次那么直接的看到,关于朝圣的一个相对完整的过程——为何而启程,中途的步伐与境况,抵达时。高中时候,更多的是内心的对信仰和朝圣的自以为是的热血理解,不值一提,也根本没有什么深刻的体会与理解。
《科特·柯本:关于一个孩子Kurt Cobain About a Son》,在热评榜和畅销榜上都醒目可见,我也把它放在书架上快一年了,不过直到前几天才翻开读完。对我而言,这部豆瓣评分8.0+的剧集,没有很震撼我的情节,没有像读《科特·柯本:关于一个孩子Kurt Cobain About a Son》那样有着很迫切想要说的共鸣激撞,没读到被标榜的所谓的“救赎”“伟大。
是每个主人公之间的略显模糊而错综复杂的故事,让我想要快点读完,想知道当初埋下这一切结果的种子是什么,是由谁来埋下的,最终的结果是怎么样。
这是一场?出走:朝圣
他已经变成了一句话:“你不会死的。“这句话就是他迈出的每一步,只是有时句子语序会错掉。他突然意识到是自己的脑子在兀自唱着”死、你、不会“或“不、会、你、死”,甚至只是”不会、不会、不会“。
这部剧中的“朝圣”,无关任何的宗教信仰和政治形态,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本人就没有明确的信仰所在。在我看来,那纯粹是哈罗德一个人的出走——在收到一位患癌病重却二十年未见的好友奎妮的信后,在内心尘封了几十年的朋友的记忆被一点点唤醒,对奎妮的思念夹杂着愧疚的复杂情绪不断翻涌,哈罗德原打算走出门去寄信,却直接走上了前往看望好友的路途,带着不知道从何获得的勇气,没做什么该做的准备。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开始着什么事情,但,这一件事,就从他走出来的第一步,就已经在做了而且停不下来。
我所认为的,大概,把这一场冲动的出走描述成是一场“朝圣”,是因为他出走的理由那么简单纯粹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震惊感动——因为一个信念,他没走到之前奎妮都不会死去的信念,他抵达了奎妮的病房前她就能痊愈的信念。
走路本是一件平常不过的事情,这世上太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钱前面,日子久了,生活就显得平淡无奇。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都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吧。
但倘若像书中一样为的是一个关乎人生死的理由,为的也是一种自我原谅、逃离和解脱,注定了那是一次沉重无比的路途,也注定了一定会有人去叩问这么一个行为的意义——可能是从第一步开始就意义非凡,也可能只是冲动与愚蠢。不去问意义,更好,非要去深究的话就很没有意思,就让剧情这么发展吧。
我不觉得这行为是一种愚蠢,但至少认为是冲动,虽然它真的有意义。我也不是很向往这种说走就走了,但想到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家能这么直接地就走了出去,背后的勇敢和坚持是值得钦佩和学习的。前期准备得再充足,还是会有不知从何而来的魔鬼,让自己几十年的岁月都不曾有着一场出走,不管是为了有意义/无意义的寻找的出走,都没有。
在路上,毕竟魔鬼很多
哈罗德脑海里闪过带他到这里来的路。走过马路、山坡,见过房子、篱笆,进过购物中心,经过路灯、邮箱,没有一样有特别之处。它们只是他走过的地方,谁都有可能经过这些地方。这个想法突然给他带来一丝痛苦。就在这个从前以为一定充满了胜利喜悦的时刻,哈罗德突然感到一点恐惧。他怎么会认为这些再平凡不过的地方加起来就等于更多呢?他的手指依然悬在门铃上,却按不下去。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抵挡奎妮的病房门外时,哈罗德没有任何的把握,甚至只剩恐惧,他并不知道在病房里奎妮是否还活着、还在等待着他。虽然一路走来,这样的情绪他不是未曾遇到过,但此刻的恐惧依旧让人觉得陌生而无助。
加油站里,那个女孩就一直在用自己亲戚的故事鼓舞着他:不能光靠吃药什么的,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会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很多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
L
Linda!
9.7分
时间会带走证人,
但时间本身就是永恒的证人 ,
鲜血虽以风干,
往事却应牢记。
忘记就意味着背叛,
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昭昭前事,惕惕后人!
祭民族之殇,铸复兴之梦 !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们不能忘记她,伟大的战士,科特·柯本!
张
张楷聃
9.7分
作为一个学者,不提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不提美国操作怂恿菲律宾南海仲裁,试图歪曲历史。这样的研究有什么价值呢?编剧更像是为美帝国化和保持单一霸权,获取霸权利益而做的说辞。否则,美国的清洁工工资,如何保持比菲律宾高十倍?新冠疫苗能保证美国用不了了,还不肯支援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