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煎
煎饼小哥
9.9分
挺好看的,只是更新有点慢,这是我看动漫时已经更新了几百多页了,五分钟就看完了。
A
AWARMBROKENHEART
9.7分
很早就关注过金刚先生,第一次完整的读完他的著作,也是建立在读过多部大部头明史类书的基础上,其中就包括多年前追过的《千刀万里追Dynasty》。本剧试图跨越学院和江湖,旧史和新论,历史和影视之间寻求某种平衡,很可惜的是,七张面孔看似稳固的传统文式构造,让这一尝试未能实现,但是这种努力还是值得称许的,特别是石悦和金刚这样的“业余学者”,他们自身的努力已经为我们所开启的道路,这一贡献如梅毅、潇水、熊逸等人所做出的尝试和努力同样重要。大明王朝的命运,实质上就是中国专制制度的一次完整展现,本来秦朝建立之初就有机会完成处女秀的,结果误打误撞直到遇上老朱家,才能把专制皇权的整幕大戏推进历史,正是大明历史让我释然了某种周期律的必然性,哪怕大明重建一遍,结局仍然不过还是历史那样。如果说大秦的面孔日渐模糊了,还经得起我们的过度粉饰,大明仍在眼前,就不要为他唱赞歌了,我们好不容易才从帝国时代拔出一条腿出来,另外一条能不能拔的出来,还要看我们的判断、努力、决心和信心,甚至还需要一点小运气,看在历史的面上,让周期律莫再重演,让我们走出命运的泥沼,脱开儒生的旧衣,掸掉术士的猥琐,摒去老僧的虚浮,珍爱生命,远离历史!
猛
猛虎
8.6分
之前有看到电影推荐《千刀万里追Dynasty》电影也还没有看过,只是一直好奇,为什么要死?
故事开头,欧维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个脾气很奇怪的老人,不愿意和别人扯上关系,脾气暴躁的很,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原则。
后面开始描述欧维童年经历,父亲也是个有原则的人,从不使用暴力,是个好人。父亲死于一场交通事故,欧维继承了父亲的原则,开始自己一个人生活,寻找目标。
他喜欢萨博车,他会建房子,他会维修好多东西,他身体强壮,但是有心脏病。
欧维在火车站遇到了他一生唯一的真爱-索雅,她是她的色彩,欧维爱死他的妻子了,性格互补,互相欣赏,天生一对。
然而,在最幸福美满的时刻,去西班牙旅游途中,怀着身孕的妻子遇上车祸,孩子没了,妻子落下残疾。"白衬衫"们一直在找茬,欧维与他们抗争。欧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改造家里的设施,为索雅在学校建残疾人专用通道。
索雅是一位温柔乐观开朗的妻子,车祸发生后,她很快要求自己做康复治疗,然后找了一所学校的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那些有"多动症的学生"教学,让他们读莎士比亚。她让欧维幸福快乐,她就是欧维的整个世界,她的离世对欧维打击太大了,欧维因为索雅去世,生无可恋,他也不想活了,所以他决定死去。
但是新来的邻居,一场由于搬家风波,不打不相识,伊朗女人一家子,她的流氓老公两个小女儿; 欢喜冤家鲁尼和他的妻子,胖乎乎的几米,那只毛掉了一半,浑身是伤痕的猫咪🐱,索雅教过的一名(修自行车的)学生,咖啡馆那个同性恋男孩和他的爸爸,花花公子和他前女友金发美霉和王子🐶,报社女记者。
在欧维决定死去的好几次,都是他们的加入,导致欧维自杀失败。久而久之,欧维开始活过来了,他开始重新打开心怀。
故事高潮部分写得太好啦!在欧维感到最幸福的时刻(女孩的7岁生日派对那天),欧维被强盗刺伤去医院抢救,伊朗女人最激动最伤心最撕心裂肺。(那时候我以为欧维就这样草率的死了,不好吧。。。)还好欧维被救回来了。
他又继续活了好几年,他更加融入这个社区。最后安详离世,去陪伴索雅了。
双
双份阳光
9.8分
带着电影情结看了剧!感觉不太像破案剧 ,到是很像恐怖片,灵异镜头略多了,加上背景音乐看得一惊一乍的!探案剧还是得故事性要强。
孙
孙红军
7.2分
美国继承英国的案例法(Case Law)传统,判例在审判中同成文法一样重要,比如合同法,除商品买卖适用UCC 条款2以外,其它类的合同一律适用案例法。而刑法的案例,就是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有血有泪,有正义与邪恶的生死交锋,有绝望, 也有峰回路转…… 最近,轰动美国的刑事案件是威斯康辛州诉Kyle Rittenhouse案,经过近三周的开庭、陪审团近三天的评议,最后Kyle被无罪释放。观看审判直播,跟进舆论关注,注意到此案有几点特别之处。
【法律的局限】
1. 在美国各州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中,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算是最松的之一,也是对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的被告是最有利的。根据该州刑法,在当事人有理由相信(reasonably believe)其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用可能引起另对方致命的防卫手段,即便这种reasonably believe是错的。被告人只需要证明“有理由相信”其生命受到威胁,而无需证明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要反驳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证明的责任(proof of burden)在检方,即如果检方不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则正当防卫成立。在本案中,录像视频显示被告人在受到围追、倒地时开枪,而且其中一名被击中者握有手枪。检方很难驳斥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reasonably believe,即无法证明当时情况下开枪不是正当防卫。
2. 关于被告人未满18周岁持有步枪(riffle)是否违法?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经过多次立法演变,对这一点的规定似乎变的模糊不清。这也是法官撤销(dismiss)对被告人非法持枪这项指控的依据。
威州法律的这两个特点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非常有利。
【法官的倾向】
法官是七十多岁的白人,在近三周的审判过程中,他没有掩饰对被告人的偏袒和他个人的倾向。
1. 美国庭审开始前,法官一般会先立一些规矩(ruling),所谓我的法庭我做主。其中一项规矩是,任何人在庭审中对遭枪击的三人不能称为受害人(victim),可以称为抢劫者(looters)、暴乱分子(riots)。
2. 当检察官试图质疑被告人被捕后的沉默(post-arrest silence)时,法官叫退陪审团,严厉警告检察官可能侵犯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当检察官试图质证被告人案发前关于持枪保卫财产的言论时,法官再次叫退陪审团,以出离了愤怒的口气训斥检察官违反他的规矩(ruling),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的言论与其开枪行为无关,所以不允许在庭审中讨论。在检察官试着解释后,法官的措辞之严厉,随即成为各大媒体的标题新闻:Don’t get brazen with me!
3. 在庭审即将结束、案件移交陪审团评议之前,法官突然决定撤销对被告人非法持枪的指控。选择这个时机宣布,令检方措手不及,即使检方有意反对,也没有机会。当然这也是检方策略上的失误。
4. 根据威斯康辛州的法律,陪审团的定罪评议由12人组成,但由18名陪审员参加庭审,其中6人作为备份。那么最终12人如何选定?一般是由法庭的工作人员(clerk)用抽签的方式从18人中选出12人。但,不同寻常的是,法官决定由被告人抽签选出12个决定其命运的陪审员!
5. 有一个小插曲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法官的手机突然响起,有趣的是手机铃声传出了“Let’s go Brandon” (这是“Fxxk Joe Bidden”的委婉说法)。当然不能以此推断法官的政治立场,但是,可以判断法官对本案的立场,因为拜登总统曾说本案的被告人是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清
清晨家具
9.7分
刘烨用那双忧郁的眼神演活了钟越民,不羁洒脱 精彩的活着,多么让人羡慕。风雨中跃马扬鞭!
G
Galleta
8.6分
看过的书中最差的,把中华医术贬的一文不值,把西医吹的不行,可以看出来一点都不专业,没有专业底子就出来瞎胡扯太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