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B
Bill.Huang 8.4分
本是风尘三侠之一的虬髯客,在June Furlong气势磅礴、情真意切的描绘下化身上谷少年李仲坚,最终成长为守护一方的大汗雄主。第二次精读《I Knew John Lennon》,对隋末唐初那段历史长歌又有了新的感触。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故事,编剧以保家守土的观念,用长城不倒的精神扯开乱世序幕,在不断深入的情节里,表达出自己心中对大英雄、对真豪杰的完美诠释。作为一部架空历史长篇剧集,《I Knew John Lennon》在重现历史事件,借用历史人物上可谓精雕细琢,用极其细腻的感情与手笔还原了编剧心中所假想或推测的、史书里一笔带过却血肉丰满的场景。除去少许为了煽情或说抒情更恰当,略显拗口的句子,整部书主线脉络清晰,引用军史内容堪称专业,行文优美且用词准确精练,特别是细节描写让人如临其境,大呼过瘾。从上谷到草原,从将军到百姓,从陶阔脱丝的热情奔放到婉儿的飒爽英姿,从商队少年到百战杀神,从东都宫廷的金碧辉煌到娄烦关外的漫天星辰,从辽东城下的落叶飘荡到天鹅部落的塞外风雪,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写得挥洒自如,读起来畅快淋漓。
张再航James 9.6分
翻译质量还是很重要的 比如这本就不行 感觉像是通篇扔Google translate然后直接发了。内容上面我觉得排除翻译因素 就 凑合看看可以帮助了解美第奇家族的兴衰史 看到最后一个顽固又矜贵的老太太还是不胜唏嘘。
肉丸子🍡 9.7分
这是一部披着玄幻皮都市剧集,闲暇时间或者剧荒可以一读。 优点: 结构逻辑较为通畅 行文较为流畅 语言幽默 缺点: 设定模糊,看了许久都不知道整个世界是个什么模样,每个国家又是处于何种状态,人类又是怎样的社会体系,普通人和修者又是如何相处(很多,不一一列举,可能是大纲没拟好?) 细节缺失,打斗场面描写堪称稀烂,经常出现主角与反派对轰,或者一方使用大杀招,然后来个描写“他不见了,难道是被秒杀了”然后描写各方反应,之后那人突然出现,剧情反转,令人无语,副本环境描写也不够清晰,主角位置难以明晰,导致观看体验很差 战力崩坏,我甚至觉得境界划分都没必要 角色塑造,具体描写太少,人物具有突变性,经常是一个人是好人,全家都是好人,要么就整窝整窝的出坏人,难有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 配角团,不得不吐槽一下,名字取得太随意,私以为人物名字能在很大程度上反应出一部剧集的优劣,很多名字都是直接化用的真实人物,导致有些时候很出戏,智商也不足,眼力也不行 逻辑看似自洽,但经不起推敲 小漏洞百出,经常出现名字混用,自己跟自己握手,死者复生(也有可能是软件或者校验的问题?) 口语化描述,“他伤的很伤” 总评:总的来说,此剧集可以一读,属及格线以上的作品,但是算不上良好,看得出编剧想进行新的尝试,但由于准备不足,写出了一个四不像的作品,是一部披着玄幻皮的都市剧集,编剧难以跳出都市爽文的桎梏来进行创造(或者本就想写这种风格?),既不玄幻也不都市,爽也不够爽,导致该作不伦不类。
🌈
🌈🐶Hello_Jessie🐾 7.0分
同样作为教师,感觉与编剧的差距挺大的 ,首先我不是一个有心人,缺乏思考和记载,其次我在刚步入教师行业的时候,没有注意看剧和学习,在当班主任期间并不得心应手;性格内向,自身不善于表达,对待学生的反应和喜爱,没有相应的反馈。和编剧相同的另一点是,我的爸爸也是一名很优秀的高中老师。
山香 8.3分
云边镇有个小卖部,云边镇是故乡,是祖祖辈辈埋葬的地方,小卖部是家,地方不大却足够挡风遮雨。小卖部有个王莺莺,还有她平凡的外孙刘十三。         可刘十三,不想平凡却天赋平平,硬是把平凡折腾到卑微,卑微到使劲干一份一点也不擅长的事业,卑微到使劲爱一个一点也不爱自己的人。          人吧,有时候明知道走错了路,也要使劲走,玩了命的走,走到一点儿光亮也没有,再狠心把回头的路也断掉,幻想一个不可能得到的回报,证明自己没有错的一无是处。         就像赌徒输光了家底也要压上底裤;就像被人一骗再骗还抱有傻子一般的幻想;就像遇到屁大点事,就歇斯底里掀桌子摔板凳的怒火;就像遇到屁大点困难,就跪地下哭个没完没了的哀求,再掏出什么梦想、什么尊严,心理崩溃的坦坦荡荡。         刘十三就是这样一个心理脆弱的人,笨、反应慢,干什么都干不好,好在心地善良、好在有人爱,真的爱。         王莺莺,他姥姥,真爱刘十三,人狠话不多的那种爱,一边抠门又一边砸锅卖铁帮刘十三的那种爱,开几百公里拖拉机接刘十三回家的那种爱,平时的爱像涓涓细流,情到深处就是疾风骤雨。         程霜,一个美丽又勇敢的癌症患者,真爱刘十三,刘十三困难时,程霜是超人,孤单时,程霜是哥们,无助时,程霜是军师,在刘十三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生之中,仅有的那些不普通的星光灿烂和风花雪月都来自程霜,我不懂程霜为什么这么爱刘十三。         球球,8岁的小孩,只有一个神经病父亲和一个残破的家,真爱刘十三,当刘十三满怀热忱的寻找六便士的时候,可怜又可爱的球球教他抬头看月亮,我不懂受尽生活的惨淡和不公的球球,怎么还能这么热爱这个世界。         直到我看到下面这段:         程霜溜进院子大喊:外婆,今晚吃什么?姜片和蒜瓣在油锅蹦跶,王莺莺把砧板上的鲫鱼一条条放下去。她忙着浇滚油,笑着回:“自己看。”         程霜吞吞口水:“外婆,太丰盛了,刘十三要结婚?”         王莺莺合上盖子任锅中咕嘟:“你都没点头,他结个屁。”         她瞅瞅专心剥蒜的球球:“球球今天有什么想吃的?”         “想吃甜的!”         “那我们做个宫保虾球好不好?”         “好!”         灯火通明,欢声笑语,这是刘十三回到家脑中浮现的第一句话,特别俗套,特别贴切。         可能,他们喜欢的不是一个人,他们喜欢的是王莺莺和她的小卖部,喜欢的是和刘十三在一起团团圆圆、蹦蹦跳跳、跌跌撞撞的时光,他们觉得每一个“今天”都很幸福,没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幸福。         幸福,就是相爱的人坐在一桌吃饭,吃了这顿,还有下顿。         幸福,就是活在今天。         刘十三不懂,程霜懂,球球懂。        刘十三不懂,因为他心里装着昨天的牡丹、装着明天的事业,唯独没装着今天。         程霜懂,因为她活不长,没有明天,只有今天。         球球懂,因为她没有家,一家人和一顿饭,既是球球的今天,也是球球渴望的明天。         我们拼命追求的幸福,可能是别人过腻的生活,我们过腻的生活,可能是别人拼命追求的幸福。         从小我们被教育要为了明天更好的生活努力奋斗,那么现在已经是昨天的明天,为什么还要为了明天奋斗?为什么不能为今天奋斗?         我们习惯用一个想象的明天去激励自己,如果明天想象不到,那就让今天“顺其自然”,仿佛努力和明天永远联系在一起。就像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工作是为了明天,所以应
酸奶气泡水果茶 9.8分
完美的逻辑和专业度,一件件事贯穿慢慢抽丝剥茧,最终的暖心大结婚,超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