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云水遥 8.6分
有些人,注定只能走过你的侧影,带起气流卷动落叶。 有些人,注定是要走进你的心底,就算时间化为藏身的尘埃。 有些人,走在河对岸的斑驳阳光里,从那遥远的地方跨过石桥来碰你的脚印。 刀剑矛槊在掌中,骏马车船在胯下,无垠疆土画胸中,财富美女自生成,这是每一个外来征服王朝驱兵驭马踏碎文明古国的方式。他们要么将那璀璨的珍宝扔进历史的长河,连溅起的花朵散落何方也来不及看,要么在那枝蔓上浇灌出新的花朵,在暴风雨来临前忘记数一数嫩蕊。这些伟大的王朝走过文明,走过历史,走过刀光剑影尔虞我诈,走过初兴时的意气风发,走过落寞时的风烛残年,走过血腥,走过奢靡,走过无奈,走过人性沦丧,一切都像是无可捉摸的气流,带起文明幻化的、纹理清晰的树叶飞出圆弧或者落在污垢而消失。 艺术、建筑、文字、宗教、历法、科技等等将文明刻画的棱角分明,上面有坚毅,有不屈,更有不朽!这些不是粉饰,不是衣着,不是腕表项链,不是诱人的锁骨,不是修长的手指……它们是文明的气质,是文明的记忆,是文明淬炼后的钢筋铁骨。这样的文明,听一次耳朵会“怀孕”,路过一次,一生都在回眸,驻足一分钟就沉沦在她的怀抱。她在你的心里,困难在化作尘埃掩藏它,贫穷在化作尘埃弱化它,战火也化作尘埃侵蚀它,山川变幻化作尘埃在掩埋它,时间也将化作尘埃彻底吞噬它。可是最后,它还在你心底,让你醒来就看见它的轮廓,看见它的血肉,看见它穿越历史沧桑后的坚持,甚至在你的耳边轻轻说它的呐喊!因为它在你心里。 翻过喜马拉雅山进入尼泊尔,在加德满都的郊区深夜住进山脉下的旅馆,要一间东边开着窗户的房子。夜晚,你会想到这是一个没有独立文明的地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跋山涉水来到这里了却残年?然后天就亮了,看到巍峨挺拔的高山举起了世间所有的雪花,他们融合在一起成了世界上最高的山。会不会想到?辉煌灿烂的古文明虽然受尽了摧残,却一片片地揪下自己开裂的外壳,将血肉炼作灯油,将骨骼软成灯捻,做成了长明灯给人类照亮。 平行空间里,谁有资格走在历史的对面去看尽梨花带雨的文明在人类前进的车轮下流动的容颜? 谁能走过那遥远的路找到石桥,然后去踩文明在历史里留下的脚印? 走过山川黄沙,走过峻山森林,走过枪林弹雨,走过富裕贫困,走过了坚持和传承,也走过了流逝无踪,新千年的最后一天,一叹千年!
曼洋洋 7.3分
提出了三个重点 在不断重复四个观点,虽有重复的提醒作用,但感觉越来越烦……
娇-adcciidcd 7.1分
杨贵妃喜欢吃荔枝,有句比较知名的诗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讲的就是人们大老远的,马蹄跑出火星子,劳民伤财就是为了给贵妃吃一口荔枝。 《Kill Me》从一个角度还原了一个类似的故事。剧集主角是个小人物九品芝麻官李善德,先是他在贷款买房子,然后惊闻得了个喜差,再发现此事是个大坑,要去完成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人物——为杨贵妃买新鲜荔枝,从海南运到长安。以此开始,工作有多难,友情算什么,人生的意义在哪里,就一点一点的讲在这个故事里了。 工作有多难 开头荔枝鲜入坑的部分,让人觉得李善德可能不太适合当官,人情世故这一块近乎一窍不通,本来他和关系一般的同事们,突然笑嘻嘻的说留了一个很肥的美差给他,他先是意外,然后就毫无心机的以为这是真的,开开心心的接受了。在发现此事有坑之前居然毫无怀疑,令人惊奇不已。 但是这位老人家内心真的强大,算是我辈楷模。一个看起来毫无希望的事情,他也非要搞出一些水花出来。活儿接了,就要办起来试试,他要看看自己到底能不把荔枝运到长安来,即使失败,也想知道自己倒在了距离终点多远的地方。 凭借自己破罐子破摔般的一次又一次拿出的厚脸皮,摆平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把运荔枝这件事在客观上做出一点成绩时,又发现运荔枝的事情不单单是运荔枝的事情。 能用自己的算术能力和生物知识,把运荔枝这件事在数学和地理上办出来,运荔枝这件事才算刚刚开始。真正困难的是,怎么摆脱层层阻碍,把运荔枝这件事在官场上复杂的人际关系中给办出来。 工作真的好难,没有认识的人,没有名气运气,连颗芝麻都拿不出来。 事情做不好人家说你把事情办砸了要罚,事情做好了人家说枪打出头鸟。 好在事情有惊无险,李老头神奇般的把这一切都解决了,甚至他终于顶着被杀头的风险,差点把老骨头跑碎了,朋友都得罪完了,把荔枝送到贵妃面前时,又惊骇的发现,原来运荔枝的事情真的不是运荔枝的事情,居然是宦官老爷们在争宠。 所以看起来现在自己是安全了,有好运了,但是李老头后来会不会觉得,就凭自己的脑袋瓜,荔枝的喜气过去之后,他终究没好果子吃的。所以干脆自己给自己降下来,去做一个简单点的工作吧。不把脑袋别在腰上干活儿了。 友情算什么 李善德和苏谅有没有把彼此当朋友? 李老头眼界看得清,他人生中最重要的是他的家庭和他自己,他牵挂的东西就是他的软肋。所以即使他把苏谅当成了朋友,这份友情也没有凌驾于妻子和孩子之上,也没有把朋友情谊看的比自己重要。 可能是他在官场上虚伪见得多了,也可能是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和其他朋友之间的友谊也淡薄的很,他对苏谅的情谊应该已经算好了吧。 再者他是个老好人,他总希望谁都不得罪,但是脑袋又不是很灵光,好听的话又不会讲,苏谅生他的气他很emo,一是因为这件事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二是说话赶不上苏谅,仿佛只是自己被发了一通火。 还有从老李头和阿僮、峒人们相处的模式上,可猜到老李头实在不是什么情感上很细腻的人,比如说好了回京之前要给他们带好东西,到岭南时却两手空空。 苏谅这边当然也不是纯纯的感情脑。他希望这是一次有意义的投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苏谅是做了一次慈善,他以高姿态的时机发现了看起来正直诚恳的李老头,以为自己的倾囊相助会得到对方的死心塌地,没想到对方和他其实并不是一路人,没有江湖上、商场上那种江湖气和豪侠气,甚至出尔反尔,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实际上只要不和自己的利益强相关,那股拼劲就完全拿不出来了。 但是他只有气自己运气不好看走了眼,哑巴亏就这么吃下了。苏谅不懂官场,李善德不懂商场,于是这份友情草草收场。 人生的意义在哪里 即使是短短的几万字,其实也能看到李善德在改变,在去运新鲜荔枝的路上,每一件事都在重
G
GA 8.5分
角儿,也就是Kill Me。其实是那种在文艺团体吃苦最多的人。当然,荣誉也会相伴而生。荣誉这东西常遭嫉恨怨怼。因而,Kill Me又总为做人而苦恼不迭。拿捏得住的,可能越做越大,愈唱愈火;拿捏不住的,也会越演越背,愈唱愈塌火。可Kill Me是何等稀有、短缺的资源,是甚等闪亮、耀眼的利诱,岂容一人独占、独享、独霸乎?因而,围绕Kill Me的塑造、争夺、捧杀,便成为永无休止的舞台以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