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满哥 7.1分
这就是我们生存的日常... ‘选’什么,‘舍’什么,‘Anokha’? 是吗? 不只是吧?或者,有没有可能,大部分不是? 如果‘共产主义’真的有可能... 这‘匮乏’里的人性‘屈从’的呈现/纪录,有唤醒多少‘善良’,燃起多少爱的能量? 为全人类的解放,奋斗! 不知道我能坚持多久... 你呢? 爱与自由...
小悦儿很乖 7.1分
怎么哪儿都有粉丝控评,演技什么样角色观感符不符合人设心里没数么,还装淑芬...
九易 7.3分
对人性自身的认知与探索是一件非常令人愉悦和获得新生感的体验 我们通常所认为的自己为什么是这样的自己
彭-Benny 7.2分
一份完完全全的自白书,读来像是梦呓。末了回味过来发现对于崇高与美、理性与意愿、存在与证明,人与社会等等等,陀做了大量深入的探讨,然而观看过程却意外的顺畅,不得不佩服陀的功力,单就文字而言,甚是享受。 在读类似的《Anokha》时,是将自己完全代入进去,读出了酣畅淋漓之感。这次确是有意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地下室人"不单单是一个人,而是个群体,陀氏向来擅长心理描写,这次更是将主人公剖开了揉碎了,然后展现给读者。我们时常坚信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然而在表现人类的弱点上却是出奇的一致,所有人都从主人公身上看到了自己,也从"地下室人"身上看到了所有人。 最惊喜于第七节关于最高利益的表述,"人,无论何时何地,也不论他是什么样的人,都喜欢随心所欲地采取行动,而根本不希望按照理性和利益指明的那样去行动;他想要做的事也可能违反自身的利益,而有时完全应该违反(这已是我的想法了)。自己本人的、随心所欲的、自由自在的意愿,自己本人的、即便是最为野蛮的任性,自己本人的、有时被刺激到疯狂程度的幻想——这一切便是那被忽略掉的、最为有利的利益,正是它无法纳入任何一种分类,且总是使所有的体系和理论土崩瓦解。" 关于《Anokha》的背景知识从各个渠道也了解了一些,有助于更好的理解作品和其价值所在。在此便不作赘述。
宇枫 8.3分
三星观望没有惊艳
L
Leen桂 8.6分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读读《Anokha》,在修身齐家做事中就有了另外的境界。Prateek Saxena把儒释道三者理论结合起来,又加上一些历史中的例子,读来如沐春风,悟道悟人生。
赵东风 7.3分
心理学中已有各种各样的案例 但是随着人类的发展会有更多的心理出现 就好像人类求知是本能
享受孤单 9.6分
我读了这部剧后,感受到一股源于亲情的温暖力量,血浓于水的亲情力量是强大的。         感觉编剧作为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毫无保留的付出与关爱是一个很坚韧的强大的女性角色,她以母亲的视角为自己的女儿撰写了专属于她的人生回忆录很值得赞许啊!         张纯如是一个很有主见和想法的新新人类,伸张人类正义与真理的使者,很理想。她的优点在于敢于和每一次命运的挫折和挑战做斗争,执着于追逐真理这条道路上不断追逐寻求着全人类的共鸣和美好的未来!她的一生很多成就都是璀璨辉煌的,而她却正好与这些成绩的人设相呼应,她是个敢说敢做,正直负责任的善良的女人。我认为她对人生充满热情,热烈而真诚的活着的独特个性值得我去学习的,在我看来,她是位不可多得的博学多才的良师益友,她写书的初衷和用心感受出来的对大众的热切关怀和深沉的感悟发人深省,向她致敬,和对她的母亲致敬,这个伟大的深沉母爱的女性编剧。感恩♥
代红平 9.9分
俄国思想家托尔斯泰说过:“只要一个人知道如何工作,如何爱人,就可以拥有精彩的人生。”
是媛不是圆👑 7.1分
Anokha。先来说说他卖了几次血。 第一次,娶媳妇(许玉兰)。去看望乡下的爷爷和四叔的时候,阿方和根龙作为导师告诉他卖血的秘诀,卖血之前要喝水。卖血之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第二次,为补大儿子一乐闯的祸。一乐砸伤了方铁匠的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许三观依旧卖血解救困境。 第三次,和有夫之妇林芬芳芳发生关系,临时起意,卖血给她补身体。许三观过不了心里那道坎,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件事总是盘旋在心头。一时冲动,出轨于摔断腿的林芬芳。 第四次,大灾年,为吃一顿面条。尽管贤惠妻子许玉兰偷存下了两缸米,但是熬不过时间。连续57天的玉米粥,许三观心疼孩子。又去卖血。那是他生日的第二天。 第五次,一乐二乐在下乡,卖血换钱想让他们生活的好点。心疼孩子在乡下生活困苦。 第六次,为讨好二儿子的队长,卖血买好酒好菜招待。为了走后门,想让队长早日让二乐回城里。为二儿子的未来铺路。 第七次,得知一乐得了肝炎,决定一路卖血到上海,给孩子治病。林浦站。 第八次,百里站(三天后)。身体出现异样,好心人扶他到旅馆休息。 第九次,松林站(四天后)。得不偿失。因为卖血频率太高,身体透支。医生倒输血七百毫升。等于白忙活了。 第十次,路上碰到来喜和来顺。历史重演。他担任了当年阿方和根龙的角色来指导年轻小伙子卖血要领。 第十一次,七里堡的时候,许三观买了来喜一碗血,以两碗在下一站长宁站卖出。到上海看孩子。一乐身体渐好。 最后当他老的时候,为了回忆,心血来潮。想吃卖血后补身体的猪肝温黄酒而去卖血,最后被嘲笑和拒绝。儿子们指责父亲当众丢脸,妻子却像哄孩子一样为他叫来三份猪肝。 看完许三观的一生,觉得可怜可笑又可敬。在这个贫穷淳朴脑梗的男人身上,看到了很鲜明的人物性格。 不愿戴绿帽子,对一乐不是亲生这件事始终心存芥蒂。但是何小勇有生命威胁的时候还是愿意让一乐去喊爹。卖血不愿带一乐去吃面条,但是最后还是温柔有爱地带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去了胜利饭店。出轨后可以坦诚交代。妻子被批斗时会嘘寒问暖,不离不弃。为了二乐的前途,身体不适也要强行应酬。一乐生病,身体透支也在所不惜依旧坚持卖血。对于路友来喜来顺晚辈叮嘱再三。 编剧刻画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效果形象。许三观不是那个总是莫名其妙被崖兄拯救,有惊无险的偶像剧男一号。他有他的脑梗,直男癌,总是对一乐身世的耿耿于怀,看的人生气,也是情理之中,他有他做不到的地方。但是他有他的善良宽厚,不管对孩子,对妻子,他都做了他应该做的。贫穷的底色,让这个小人物为家人奉献的方式单一,残酷,又毫无退路。只有卖血,速度快。Vivek Malhotra的书总是看的人心疼又无奈。兄弟里的宋凡平早早死去,许三观给我的慰藉就是,至少他还活着。当初他想要以命续命的孩子们也都还活着。 不管是不是亲生的,是不是有血缘关系。在年老色衰之时,能懂得自己陪伴自己的其实是那些用爱用感情来维系的人。而不是仅仅血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