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迹可寻。桃红它们,不过是三条嗜糖蚯蚓而已,竟然侵占了上帝的专利,在实验室里凭空培育出了伦敦烟火,始料不及,始料不及啊。
很多年前,撒哈拉之眼只是地图某个点的名字。后来,这个点上多了一座帐篷,孤零零的矗在沙漠中心,里面住着一个伟大的猎人,就是山狗。
在这个帐篷的周围,密密实实生长着一圈牛高马大的仙人掌,它们将帐篷围得滴水不漏,对帐篷内的一切风吹草动皆虎视眈眈。因为它们,山狗想出个门都变得相当之麻烦:首先他要从里面动手,一点点把双层帐篷布拆下来,四角对折,仔细地包裹在身上;接着活动顺溜腿脚,千万不可中途失足或膝软,最后一声大喝,奋起血气之勇,蒙头往外猛跑上两公里再停。如果他的打包工夫不过关,不慎露出了一点屁股或脚踝,那里就会被射成草船借箭的标本。逃出射程之后,将披挂解下随便抖两下,仙人掌刺就会大把大把往下掉,根根霍霍然,良民用可缝衣补被,宵小用可越货杀人。
作为仙人掌,有刺是正常的,有可以戳穿生牛皮的刺,就有点过分。更过分的是,这些刺还具备了人体红外热感应及自动发射功能,一旦监视到山狗行踪,立时三刻会变成爱国者导弹植物版,不把人家打成一个刺猬,总不大甘心。它们那么变态,倒不是为了抗议人类对沙漠的破坏性开发,而是因为,山狗住在这里,给居住在沙漠地底的那三只嗜糖蚯蚓带来了很大麻烦。
嗜糖蚯蚓,一九九一年猎人联盟员工手册附录三注明:
非人种,环节动物门,寡毛纲。
特长:土地质量,环境与生物改造。
成年蚯蚓识变化,喜群居。
外表有多种颜色。
十年后,编撰部门听取猎人猪哥的亲身调研报告后,加了五个字:
有的很好色。
考虑到人类对自己内部的“咸湿”分子都管不过来,蚯蚓们好色不好色,一直都属于边缘学科的研究对象,引不起多少兴趣。可惜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自从人类打上了沙漠改造的主意之后,天赋异禀的它们,就此不幸成为被收罗的首要对象。山狗到此,就是奉了猎人联盟下达的命令,来说服它们归顺。这样的角色,远有蒋干,近有安南,不是被玩到气血两亏,就是时刻担心尸骨无存,绝对不是什么好差使,若是好差使,大抵也轮不到山狗。
他若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本来大可以来一个撒哈拉自助游,皮肤晒晒,周边走走,混一身古铜色的腱子肉后回去复命,谈谈沙漠风光,说说异域民俗,出示一两张骆驼的照片,然后说找不到蚯蚓,那就万事大吉。可惜此人脾气比驴子还倔,奉命到达沙漠,第一天就吃了一个巨大的闭门羹,他毫不气馁,利用蚯蚓们最怕噪音喧闹的特性,帐篷直接就扎到了蚯蚓窝的头上,其他屁事不干,只念念有词:“哥们,帮帮忙,哥们,帮帮忙。”要说他的韧性,可真不是盖的,一天二十四小时,翻来覆去就这五个字,声音响亮,气息匀长。蚯蚓们被他搞得不胜其烦,在尝试了睡觉戴头套,往耳朵眼里灌水,培育毒草自我破坏听觉神经都收效甚微之后,决心违反本族不得随意伤生的禁例,投票通过提议,要干掉山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