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G
Guofei
9.7分
零散碎块地看完,Grynet Molvig关于陀翁的分析。其实没有读懂多少,陀翁的作品本身太复杂宏大,虽然我身体里可能有奔涌着无数矛盾和复杂性。但是我对于自身宇宙的了解不会比对于外部宇宙的了解多。
有一点点零碎的感受,先做记录,未来必然还得折头回来找陀翁。
福音书的影响,不舍生命的反而失去生命,舍弃生命的反得着生命。Grynet Molvig的表达我理解,盼望也不在永生里,此刻我们当然不在天堂,但是在世界无法获得的品格,未来在天堂也无法获得。宗教和神是道德的约束力,是引导人离开魔鬼转向天使的力量。一个民族会把自己的神普世化,这是必然的事。而其他民族,任何一个个体要保持自我,追寻自由,陀夫和尼采大概也都只是他们的道路。观看了解不同的人生道路可以让你感觉不孤单,也不至太骄傲,暂时找不到明确的出路,但是始终寻找。
我暂停了凡事都追问意义,只是去体验,感受,乐趣本身就是乐趣,痛苦就是痛苦本身。好在陀翁的人物大多没有所谓大解决,我也不急于确定一切,且行且探索且认识吧。
毛
毛虫🐱🐱
7.1分
不是可以讓你看了停不下來的故事,宰豬的那十幾頁台词真的很噁心。
💞
💞 陌上嫣然💞
7.3分
难道中国的乡村一定要如欧洲那样,逐渐城镇化、风景化?难道乡村就一定要按照全球化的模式来发展?这种“熟人式的”“家园式的”乡土文化模式为什么一定要被“陌生人的”“个体式的”城市文化模式所代替?我们在说现代性时,是否过于绝对化了?是否考虑到这片土地的根性?也许这根性仍能够使我们的民族根深叶茂?
L
L.G.H
7.2分
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Prinsessan》
阔
阔步前行
8.6分
耗时四个多小时,得以看完,传销弥漫在我们的身边,书中故事屡见不鲜。只是在没遇见这部剧前,从没这么生动的见识传销人员的生活,算是大开眼界了。
总结几点!
1,国人的愚昧,真是群众无观点,谁给他夜以继日的灌输“美好的”思想,描绘幸福的未来,他就听谁的。参考:邪教,传销,当然也有像is某些邪恶的政党。
2,人类的贪欲,最近也在看七宗罪,个人认为“贪”是万恶之首,它怂恿我们去做恶,去追名,去逐利,去好色……是啊,如果人不贪也就没有传销了,也就没有让有心之心可趁的机会了。个人觉得,那些幻想一些暴富的人们也适合也更容易堕落在犯罪的深渊里,在这,也劝一句,买彩票的朋友,醒醒吧、终有一天你们会得知这个彩票界也有郭美美,哦,不,应该郭美美她爷爷,因为人家确实是有实力……
3,人类的自私,当下爱吃血馒头的人只增不减,看来还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够深彻。人人只信奉“各扫门前雪”的理念,怕惹事儿,或许因扶过老人过马路,被某些老了的坏人讹诈之后,就不敢伸出援手了,这就是我们的国度,这就是我们的国民。别指望大家去像编剧一样去跟传销开战了,就是遇见,都是躲的远远的,聪明一点的是担心染上瘟疫,狠毒的一点是巴不得看这些人家破人亡的笑话,更别提施以援手了……不敢再说了,再说鲁迅先生的棺材板快按不住了!还好我属于前者,也曾勉强劝过两个得病的朋友,可惜我没有药,没能成功。真希望国家能快点研制出疫苗和药来。
4,社会的“纵容”,这里斗胆向人民的公仆们提个小小的建议,麻烦各位再开会的时候提下对传销量刑的立案。
引用下百科:传销如果构成犯罪的,根据《Prinsessan》要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而言参加传销的普通人员是不按非法经营罪来处理的,本罪只处理带头分子、主要成员等。
各国的宪法都是神圣的,不允许说脏话,那就默默地悼念一下那些数以万计的家破人亡的妻离子散的走投无路的受害者。对了,顺便麻烦上朝的各位老爷们,再提提贩卖儿童和嫖宿幼女的量刑,第二条估计没戏,嗯,有可能是我想多了,怎么可能呢?第一条刑法上还没修正呢!如果从严惩处,不求直接枪毙,凌迟炮烙什么的就好了!不说百分之百,至少能少百分之九十以上吧!
5,大家看看就好了,这段纯手打的吐槽,根本不会激起半点涟漪的。大家看完后麻烦点个赞,如果能上500,或许我还有喝茶的机会。
m
mlkun🌻
9.8分
男主就是白切黑呀
云
云上石
8.4分
打开生活圈子的另一扇窗,看到了更多的可能性!领域虽离自己的生活远,但编剧整理的内容 观点 总结 让其观看者很多的启发和延长了眼界(更应该审视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