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书评
羽
羽衣甘蓝
8.6分
莫名的cp感。。
墨
墨子澧
8.5分
故事源于一次打架,确切的说,是马丁从一群流氓手中解救了一个叫阿瑟的男人,出于感谢,马丁被阿瑟邀请去家里吃饭,从而见到了阿瑟的姐姐罗丝。不同于马丁见到过的任何一个女人,罗丝美丽不凡、清新脱俗,是气质高雅的女神!是落入凡尘的天仙!无论是从出身、气质还是生活阶层来看,马丁相比罗丝就像泥塘里的鸭子见到了白天鹅那般,自惭形秽却又极度向往。
罗丝出生在典型资产阶级家庭,家风优越,教育良好。而马丁是一个水手,混迹于底层社会,生活在肮脏的环境,接触的都是粗俗的人,两者的条件天差地别。然而马丁并非一无是处,他有男人味,一身肌肉,具有野性的力量和充沛的精力,加上他看罗丝时那火热的而忘我的目光,也拨动了罗丝的心弦,即使马丁的粗俗让她鄙夷,却总有一种隐型的力量在牵引着她的心。
出于对罗丝的无限向往,马丁急于想改变自己,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学识,不停的学习,努力追剧创作,只为了能配得上心目中的女神,而罗丝也产生了一种改造马丁的愿望,帮助马丁学习语法,探讨对事物的看法,随着马丁越变越好,罗丝也越来越离不开他,对马丁的感情也与日俱增。然而阶层的鸿沟,父母的反对,以及社会的观念,让罗丝无法不顾一切去和马丁在一起。
随着马丁的不断成长,他离原来的圈子越来越远,甚至罗丝所处的资产阶级阶层在他眼里也越来越庸俗而低级,他们遵照着狭隘无聊的准则来安排生活,就像合群的动物聚居在一起,根据主流的准则依葫芦画瓢的生活,他们被那些幼稚的准则束缚住了,没有自己的想法和个性,只有正统思想和主流价值观。就拿罗丝来说,她遵从权威,她说:因为他们是美国最出色的批评家,所以他们说的都是对的;她想:马丁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呀,竟然可能是他对,难道所有有教养的人全错了吗?她还说:你难道自以为比所有的音乐鉴赏家都高明不成?马丁则相反:如果我不喜欢一样东西,就不会改变自己的看法去迎合世人,他人的看法与我无关。面对自己的爱情,同世人的看法一样,罗丝认为马丁没有正经工作,没有地位,也得不到他人的认可,所以不能和他结婚。但当马丁成为当红作家,世人对他争相讨好的时候,罗丝也反过来找他,成了那些见风使舵的人中的一员。
经历了数不清的缺衣少食的日子,度过了无数个睡眠不足的夜晚,马丁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随之而来的生活讽刺不已。默默无闻时,世人嗤之以鼻;功成名就时,所有人趋之若鹜。当他想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来请他吃,如今他吃得起成千上万顿饭,胃口也愈来愈差了,人家偏偏一次次地硬来请他。问题是,成名前的马丁和成名后的马丁没有任何区别,没有变的更优秀,没有作出更大的成就;所有作品在成名前都已经完成了,没有改动半个字。区别是他和他的作品原来无人问津,后来却成了香饽饽。这就是名利的能量,是社会的法则,也是人性的本质。
通过最后一次和罗丝的会面,马丁明白过来,自己没有真正爱过罗丝。他一向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罗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他自己的爱情诗里的那个光芒万丈的女神。那个真正的资产阶级小姐,罗丝,凡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她全有,又怀着资产阶级那不可救药的褊狭心理,他可从来没有爱过。马丁对罗丝的期待正如他对世界的期待吧,罗丝当初残忍离开,后来又投怀送抱让他心如死灰,马丁发现这个世界也已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伏尔泰说:“我们一旦到达目的地,就将远离这个世界,此时这个世界正如我们发现的那样,是愚蠢而邪恶的”。马丁最终选择了自杀,或者就是出于这种心态吧,这是他的选择,至于对错则见仁见智了。我认为,马丁伊登是艰苦奋斗成功的积极典型,对爱情执着,真实有个性,具有挑战和批判精神,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但他不是没有缺点,他太过个人主义,崇尚已经过时的尼采式
乱
乱七八糟的猫
8.5分
文笔是好的,但故事略短,情节不够深入不够立体丰满,刚沉浸进去剧集已接近收尾。
丁
丁承文
9.7分
稀饭前半部 编剧在川大和四川烹饪学校学习的经历 特别有趣 一个鬼佬能用文字把中国美食描写的让读者垂涎欲滴 足见功力
不
不吃
8.4分
一个养尊处优的小姑娘,因为一场传染病,成为了孤儿。这沉痛的经历,并没有改变她什么,直到她被送到一个怪叔叔那,并发现了那座已被封闭十年的秘密花园。
一个性格古怪的中年男子,拥有一座包含数千富丽堂皇房屋的城堡。在城堡中,有一座花园,在十年前,因为他妻子的逝世而封闭。他的妻子死于生育。
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孩,自出生起便被视为无物。所有的人不愿和他说话,就连他的父亲都不愿正眼看他一眼。他因为对死亡的恐惧而羸弱,又因为羸弱而越发接近死亡。直到一个夜晚,一个小姑娘因为他的哭声闯进了他的房屋,并将他带到了那座秘密花园。
一个善良且勤劳的仆人的小男孩。他能够与动植物沟通,仿佛自带魔法属性。某一天,他为一个小姑娘送工具,并成为了好朋友。她将他带进了秘密花园,于是他的魔法将创造更多的奇迹。
一座荒芜了十年的秘密花园,因为一个小姑娘的发现,重新焕发生机,并照亮了原本身处黑暗中的人们的生命。
这是一个迷人的故事,让我们明白了自然的神奇治愈能力。
27天,27章,我观看的第一本纯英文读本。
初中时,有一次,我班主任又在办公室吹牛:你看我们班谁谁(指我本人)的成绩,除了英语,其他都特别好。如果英语能够及格,考某所高中(我们那所初中能够考的最好的高中)一点问题都没有。可能是因为班主任吹过好几次了,在办公室的一位英语老师忍不住说了一句:英语不好,啥都不行。当时我在办公室问其他科目的问题。
也许是想要证明自己,开始发愤学英语。一年后,英语及格了,人生第二次英语及格,78分,第一次及格是在刚学完ABCD之后,好像考了60多分,我考上了那所我们学校所能考的最好的高中。
后来因为要考大学,还是在继续发愤学习英语。不知道为何,英语老师讲课总觉得没有效果,所以一般情况下是自学。高考的时候英语考了125,上了一所211。
也许之前一直是为了某个必须的目的学的英语。所以在考上大学之后,便将英语完全抛在了脑后,凭借高中的基础,大一上学期便飘过了英语四级,自那以后英文便逐渐回到了解放前,到大二最后一学期学英语,已经要靠英语老师放水才能勉强过关。
虽然自己一直强调,一个想要全面发展的人,一定要掌握好白话文、文言文和英文。尤其是要掌握文言文和英文,因为不懂文言文中国五千年的文明便失去了直接学习的基础,不懂得英文整个国外数千年文明便没有直接接触的可能。但是因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自己心中的疑惑太多,对知识的饥渴感让我没有那个闲情去将英语重新拾起。这次疫情给了我一个契机,我重新开始了英语的自学之旅。
一天一章英文剧集观看,不再是为了应试,纯粹的希望自己某一天可以不再借助词典而可以直接进行英文原典的观看。希望自己能证明书中所说的:At first people refuse to believe that a strange new thing can be done,then they begin to hope
it can be done,then they see it can be done—then it is
done and all the world wonders why it was not done centuries ago.